协议离婚后,是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里关于孩子抚养和抚养费的约定,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不过,这并不影响孩子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觉得,原定的抚养费不够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或者孩子生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开销超过了原定数额,就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要是离婚协议里根本没约定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样能以孩子名义起诉,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实际的司法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没有固定收入的,就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相同比例确定。
所以,协议离婚后,如果有合理的情况,完全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或增加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