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和与他人同居是不一样的法律情况。
先来说说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里面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就是前面的婚姻还没解除,又和别人去办结婚登记。而事实上的重婚,是前面的婚姻没结束,又和别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但没办结婚登记。要认定事实上的重婚,得综合好多因素。比如说,双方是不是以夫妻相称,周围人是不是觉得他们是夫妻,有没有一起生小孩,有没有一起买房子等等。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呢,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是以夫妻名义,而是持续、稳定地住在一起。认定这个的关键是“持续、稳定”,偶尔的、短暂的婚外性行为不算。判断是不是持续、稳定,可以从一起居住的时间长短、居住的频繁程度这些方面来看。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要认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据的形式有很多,像证人说的话、视听资料、居住证明等等。要是发现自己的配偶可能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了,可以通过合法的办法收集证据,比如拍照、录像,问问邻居情况。不过,收集证据的方式一定要合法,这样证据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