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案件是否属于重复起诉,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这里有三个判断标准。
1、当事人一样。这里说的当事人要往宽泛了理解,不光是表面上的原告和被告,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类和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主体也包含在内。举个例子,在某个合同纠纷里,前后两个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都一样,这就符合当事人相同的条件。
2、诉讼标的一样。诉讼标的就是当事人之间起了争议,然后请求法院进行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打个比方,前后两个诉讼都是因为同一个买卖合同关系引发的争议,那这就属于诉讼标的相同。
3、诉讼请求一样,或者后一个诉讼的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一个诉讼的裁判结果。比如前面的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后面的诉讼请求确认这个合同无效,后面这个请求实际上就否定了前面诉讼的裁判结果;要是前后两个诉讼都要求对方履行同一个合同义务,那就是诉讼请求相同。
只有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才能认定是重复起诉。对于重复起诉的案件,法院一般会裁定不受理;要是已经受理了,就裁定驳回起诉,不过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