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清偿可不是一笔糊涂账,得把债务性质区分清楚,再分别处理。
先说说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笔债务,又或者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这笔债务就得两人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两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找法院来判。法院会看看双方的经济情况、这笔债是干啥用的,来合理确定两人分别要还多少。
再看看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对于个人债务,就由借钱的那个人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离婚时,双方得把债务情况弄清楚,还要拿出证据。要是债主来要钱,夫妻就得根据债务性质承担责任。要是有争议,就去法院打官司,让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来判断。所以,大家在离婚处理债务问题时,要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要是遇到复杂的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