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确定谁是过错方得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民法典》列出了几种能认定为过错的情况。
重婚就是有老婆或者老公的人,又和别人结婚,或者和别人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这明显违背了对婚姻忠诚的义务。有配偶还和他人同居,意思是有老婆或者老公的人,和婚姻之外的异性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家庭暴力不仅有打人、捆绑、限制自由这些身体上的暴力,像经常骂人、吓唬人这种精神暴力也算。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就是长时间对家里人进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折磨,或者对需要照顾的家人不管不顾。
要确定对方是过错方,就得拿出相应的证据。要是想证明对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可以找照片、视频、证人的话、聊天记录这些。要是证明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书、受伤的照片都能当证据。证明虐待、遗弃,邻居的话、相关部门的调解记录也有用。
法院会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再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要是一方有上面说的这些过错,没过错的那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有物质上的赔偿,也有精神上的赔偿。而且分财产的时候,法院也会多考虑没过错那一方的利益。
法律建议:在婚姻生活中,大家都得遵守法律,尊重婚姻。要是发现对方有过错行为,要及时保存好证据,这样在离婚的时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