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继承问题时,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有不同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能表示放弃继承。要是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明放弃,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放弃的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而且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如果没有书面表示,用口头方式说放弃,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能证明,也会认定有效,但法院在判断时会比较谨慎。
要是在遗产处理后才表示放弃,这就不是放弃继承权,而是放弃所继承遗产的所有权了。此时不能反悔,因为遗产已经分配完毕,所有权已经转移。
另外,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天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表示,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这和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不一样,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分,避免因为期限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