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时,不是所有子女都要到场。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就有效,不需要子女在场见证。
遗嘱形式多样,不同形式对见证人的要求不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和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当见证人。
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规定的见证人不包括子女,子女也不是必须见证遗嘱订立过程。大家立遗嘱时,要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来,确保遗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