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时长是三十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这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也很关键。要是在这三十天里,夫妻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整个离婚登记流程有两个三十天的时间限制。第一个三十天是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的冷静期,第二个三十天是申请领离婚证的期限。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夫妻真的决定要离婚,在冷静期内要好好考虑清楚,避免冲动行事。到了申请领离婚证的期限,一定要记得双方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然之前的流程就白费了。要是在整个过程中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