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一方患病,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标准,要结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对于患病一方,要考量疾病严重程度、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情况。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高的,经济帮助通常要多些。同时,也要考虑另一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若对方收入低、自身生活不宽裕,帮助数额可能相对少。
实践中,法院确定补偿数额时,会参考当地生活水平、患病方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等因素。补偿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定期支付。双方可自行协商,根据患病方后续治疗周期和费用,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