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在认定公证遗嘱效力时,会综合多方面进行审查。先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时,遗嘱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行。要是遗嘱人当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这份公证遗嘱就是无效的。打个比方,遗嘱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没办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时候立下的遗嘱就会被判定无效。
2、遗嘱内容也很关键。遗嘱得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不能是被欺诈或者胁迫的。要是有证据表明遗嘱是在别人胁迫下立的,法院是不会承认它的效力的。而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像遗嘱里处分了国家所有的财产,这部分内容就会无效。
3、公证程序也是审查的重点。法院会查看公证机构有没有相应的资质,公证人员是不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做的。要是公证程序有大问题,比如没有严格核实遗嘱人的身份,就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
4、还有,要是存在多份遗嘱,公证遗嘱不一定就有优先效力。当出现和公证遗嘱内容冲突的其他形式遗嘱,并且这些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求时,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