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法律制度,就是说要是夫妻里有一方犯了大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还让没犯错的那一方财产受损或者精神受创,犯错的一方就得给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几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首先是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明显违背了婚姻里要忠诚的义务,没犯错的一方能要求赔偿。
还有与他人同居,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按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这同样违背了夫妻要相互忠实的义务,没过错的一方可以索赔。
实施家庭暴力也在范围内。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的谩骂、恐吓等,会给没过错的一方带来身体和精神伤害,他们有权要求赔偿。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是。虐待就是持续、经常地实施家庭暴力,遗弃是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这两种行为严重损害家庭成员权益,没过错的一方能主张赔偿。
最后,还有个兜底条款,就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要是出现其他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给没过错方造成损害的行为,没过错方也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得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这些过错行为。不然,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