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后,有些情况可以起诉。
先说财产分割问题。要是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离婚协议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是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一方觉得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条款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也能起诉撤销或变更这个条款。
接着是子女抚养问题。这包含抚养权变更和抚养费调整。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得了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没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又或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另一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是原来定的抚养费不够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因为患病、上学,实际花费超过原定数额,子女或抚养方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要是支付方经济状况有重大改变,也能起诉减少抚养费。
最后是离婚协议效力问题。如果一方觉得离婚协议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能起诉让法院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协议。遇到这些情况,保留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