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赠与子女后,在某些情况下是能把房子要回来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还没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不过,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依法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意撤销了。要是房子还没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产权还没转移给子女,父母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要是房子已经完成过户,在下面这些法定情形下,赠与人也能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第一种情况,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子女对父母实施了暴力伤害。第二种情况,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像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拒绝这么做。第三种情况,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当初赠与房产时约定子女要照顾父母生活,结果子女却没做到。
赠与人要是想行使撤销权,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进行。要是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