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看,彩礼首饰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要是男女双方只是订婚或者办了民俗婚礼,却没去办理结婚登记,给彩礼首饰的一方就有权利把它要回来。结婚登记可是婚姻关系合法成立的关键步骤,没登记,婚姻就没得到法律承认。给彩礼首饰原本是为了促成婚姻,现在目的没达成,当然能要求返还。
如果双方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却没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又离了婚,这种情况下也能要求返还彩礼首饰。结婚登记后却没一起过日子,说明这场婚姻实际上没怎么履行,给彩礼首饰的本意没实现。这时候,要是给彩礼的一方提出返还要求,法院通常会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婚前给彩礼首饰让给的人生活变得困难,并且双方离了婚,也能请求返还。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依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要是因为给彩礼首饰让自己日子过不下去了,离婚时请求返还,法院会综合考虑支持这个诉求。
要提醒大家,要是想主张返还彩礼首饰,得拿出证据,像购买凭证、转账记录这些,来证明彩礼首饰的价值和给付情况。有了这些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