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两种情况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第一种是因胁迫而结婚的。要是有人是被胁迫结婚,受胁迫的那一方能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有时间限制,如果胁迫行为已经终止,那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要是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就得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谓胁迫,就是有人用损害对方或者对方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这些事来要挟,迫使对方违背自己意愿结婚。
第二种情况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如实告诉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一般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要特别注意,撤销婚姻得走法院的诉讼程序,不能两个人自己协商就把婚姻撤销了。一旦法院判决婚姻被撤销,那这个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的那些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了。两个人同居期间得到的财产,先由双方自己商量怎么处理,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