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大家要清楚签订离婚协议后,不是马上就能拿到离婚证,而是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整个流程大概要三十日到六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两人都自愿离婚,就得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查看双方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有没有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好,都没问题了才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要是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当成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决定离婚前要慎重考虑,签离婚协议前把各项事宜协商清楚。在冷静期内,想清楚自己是否真的要离婚。要是最终决定离婚,一定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去申请离婚证,避免因错过时间视为撤回申请,又得重新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