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理两人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时,判决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会让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要是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比如母亲患有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合和她一起生活;母亲有条件抚养孩子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希望孩子跟自己生活;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不适合跟母亲生活。
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就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像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要是一方有下面这些情况,可以优先考虑让其抚养孩子: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再生育;孩子跟他生活的时间比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他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孩子跟他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想法,看看孩子更愿意跟谁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