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时,房子涨价部分的分配要依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还登记在该方名下,那这房子是其个人财产,婚后房子涨价部分也归他,另一方没权利分割。这是因为涨价是市场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并非夫妻共同经营或劳动所得。
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增值部分一般这样算:用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购房成本(购房款加上已还利息),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和购房时价值的差价。
要是房子是夫妻婚后一起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涨价部分由双方共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不过,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调整。
要是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买的,且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那房子及增值部分通常会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可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增值部分也按这个比例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