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不满意,有下面这些办法可以解决。
1、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提出上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一定时间内,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要交上诉状,里面要写清楚当事人的信息、原来审理案件的法院名称、案件编号、案件的主要情况、上诉的要求以及理由等。上诉状要通过原来审理案件的法院提交,并且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数量多准备几份副本。
2、进入二审阶段后,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涉及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的方式有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两种。要是合议庭觉得不用开庭审理,那就可以不开庭。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要是原来的判决、裁定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就会用判决、裁定的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来的判决、裁定;要是原来的判决、裁定事实认定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就会用判决、裁定的方式进行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等。
3、要是对二审的判决还是不服,还能申请再审。不过申请再审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出现了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原来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但再审程序的启动要求比较严格,得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