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债务一般不能直接让父母来承担。夫妻债务有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之分。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的时候要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就由夫妻两人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也就是说,共同债务的承担者是夫妻双方,正常情况下父母没有必须偿还的责任。
再看个人债务,这得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还,和另一方没关系,更和父母没关系。
要是夫妻想把债务转给父母,这属于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债务人要把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给别人,得经过债权人同意。所以,想把夫妻债务分给父母承担,一定要得到债权人认可,不然债务转移就没用,夫妻还是得接着还。
还有一种情况,父母自愿帮夫妻还债务,这在法律上叫第三人代为履行,但这不是父母必须做的事。大家可别误以为离婚后能随意让父母背债,也别觉得父母有帮着还债的义务,一切得按法律规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