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儿一女的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具体情况,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工作稳定性、与子女感情亲疏等。一方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可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若两个孩子都满八周岁且都想随一方生活,法院通常会考虑。
实践中,若父母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都要求直接抚养,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且愿意帮忙照顾,可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的优先条件。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不绝对,仍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核心判断标准。
建议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多从孩子利益出发,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供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积极争取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