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一方没经过授权就处置房产的效力,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定。
要是属于无权处分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处分权的人把不动产转给别人,原来的所有权人能把不动产追回来。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受让人能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些情形包括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时是不知情的、以合理价格完成转让、该登记的不动产已经完成登记等。要是受让人符合这些条件,就构成了善意取得,这时房产转让是有效的,原所有权人只能找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损失。要是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原所有权人可以把房产追回来,转让行为也就无效。
2、要是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那就构成了表见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行为是有效的,相对人可以根据合同拿到房产的相关权利,原所有权人只能找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
3、要是未经授权处分房产属于无权代理,还不构成表见代理,而且被代理人也不认可,那么这个行为对被代理人就没有效力,责任由行为人来承担。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判断一方未经授权处置房产的效力,得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的证据。要是有人权益受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打官司等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