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如果有人成了“小三”插足别人的婚姻,涉及夫妻财产分配时,得先搞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要是有证据能证明一方和别人同居等有过错行为,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要是发现配偶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了“小三”,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得商量一致。一方私自把共同财产送给“小三”,就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可以要求“小三”把财产还回来。
实际分配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像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付出、过错程度等。通常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上会得到适当照顾,这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也是对过错行为的一种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