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里,并没有明确说起诉前多久内的财产变动算转移财产。判断是不是转移财产,重点不在时间,而在于是不是恶意的。
在实际的司法情况中,要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能会来讨债的时候,为了不还钱,把自己的财产白白送人,或者用特别低的价格卖掉,就算是起诉前很久发生的,也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就拿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把自己名下的房子用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亲戚来说,这种一看就不合理的交易,很可能就会被当成恶意转移财产。
要是债权人发现了债务人有这种情况,是有办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免费把自己的财产送出去、不要别人欠自己的债、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等方式,让自己的财产变少,影响到了债权人收回欠款,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让法院把债务人的这些行为撤销掉。要是债务人用特别低的价格卖财产,或者用特别高的价格买别人的东西,又或者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和债务人交易的人也知道这种情况的,债权人同样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给债权人的建议是,平时要留意债务人的财产动向,发现有异常交易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