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很多人不清楚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容易导致离婚流程出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30天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来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归档。
还有一种情况,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之后双方还是想离婚,有两个办法。一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大家一定要记好这些时间节点,避免影响离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