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有个很重要的时间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往后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要是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有一方打了退堂鼓不想离婚了,这时候不用慌。带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之前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到地方后,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认真核实,确认没问题后,就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和《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起存起来。
要是冷静期过了,接下来三十天里,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要是有一方反悔后还是想离婚,可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候可以走法律途径。反悔方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带上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这些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一般先会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没用,而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真的已经破裂,就会判决准许离婚。
法律建议:在决定离婚前要慎重考虑,避免冲动做决定。如果决定走法律途径离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