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费用主要涵盖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等。
先说案件受理费,它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要是打财产官司,费用得根据你诉讼请求里涉及的金额或者物品价值来算,是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的。比如你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那每件就交50元;要是超过1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得按2.5%交;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而非财产案件收费相对固定。像离婚官司,每件交50元到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就不用额外交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要是打侵害姓名权、肖像权这类人格权的官司,每件交100元到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用额外交,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
申请费得看你申请的事项。比如申请保全措施,得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来交。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法院会按国家规定标准代收。大家打官司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些费用情况,提前做好预算。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