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为了利益而销售他人的个人信息。要知道,销售他人200条个人信息,很可能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有明确界定。像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这类敏感信息,只要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达到500条以上算“情节严重”;除前面提到的信息外,其他公民个人信息达到5000条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
如果销售的这200条个人信息属于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那妥妥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要交罚金。要是不属于敏感信息范畴,通常不会构成“情节严重”,也就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之前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在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然后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就算没达到上面说的数量标准,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会怎么量刑,还得结合实际案情来判断。
法律建议: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能为了一点利益就去销售他人个人信息。如果不小心涉及到相关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配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