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前结束离婚冷静期,找人操作是行不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法定且强制的,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和社会和谐。婚姻登记机关得依法办事,严格执行规定,不能人为缩短或提前结束冷静期。所以,别想用不正当方式提前结束冷静期办离婚。要是想快点离婚,双方都同意的话,可以选择到法院走速裁程序进行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