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里,补偿款的归属得看它是什么性质。从法律角度来说,不同性质的补偿款有不同的归属规则。
先说离婚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夫妻里有一方为了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另一方要补偿,另一方也得给。这笔补偿款是给付出多的那一方的,就是为了认可和补偿TA在婚姻里做的家务劳动等。
要是涉及离婚损害赔偿,像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些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没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笔赔偿款归无过错方,是用来弥补TA因为对方的过错,在精神或者物质上受到的损失。
还有,如果补偿款是因为一方个人财产自然增值、损坏等得到的赔偿,一般就归个人。但要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得到的补偿款,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得分割。
另外,要是夫妻双方对补偿款的归属有书面约定,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就按约定来。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要留意各自的付出情况,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涉及补偿款问题,先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