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抚养权事宜之后,通常是能够起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要是对法院调解达成的抚养权协议有异议,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能再次起诉。
要是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像一方想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等,都能向法院另行起诉。举个例子,要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严重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没办法继续抚养子女;又或者这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但再次起诉得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要是只是单纯反悔调解协议,却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诉求。所以,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得充分收集证据,证明有变更抚养权或者调整抚养费等的正当理由,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