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是有时间限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
这六个月的起算时间,是从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判决书、调解书生效那天开始算。不过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只针对原告。要是被告起诉离婚,就不受这六个月时间的约束,被告随时都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是在这六个月内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有危及对方生命安全等情况,原告就不用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向法院再次起诉离婚。
所以,打算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准确掌握时间限制这些相关规定。要是不清楚判决或者调解的生效时间,可以联系作出裁判的法院问一问,这样才能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