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法院判决离婚有明确的标准,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夫妻闹离婚后三个月不联系这种情况,不能直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按照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只有当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且调解没有效果时,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有几种情况在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准予离婚。比如一方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这明显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严重伤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仅仅三个月不联系,没达到法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标准,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要是一方起诉离婚,能拿出其他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但要是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第一次起诉时不会判离。通常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准予。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想离婚,要尽量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要是第一次起诉没判离,也别着急,按法律规定,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