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过错致另一方经济损失,处理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若过错属法定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针对过错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家暴导致的医疗费、财产损失等。
不涉及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可就财产问题约定。一方过错致另一方经济损失,双方能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协商不成,符合条件时,无过错方可向法院诉讼要求赔偿。比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不离婚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保障权益。
遇到这种情况,夫妻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离婚诉讼时可主张损害赔偿;符合法定条件时,也能婚内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