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要是夫妻一方得了重病,另一方却不管不顾,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民法典》明确说了,夫妻有相互扶养的责任。当一方需要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这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扶养费。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重病的一方可以先和对方沟通。跟对方讲清楚,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对方都有照顾自己的责任,让对方履行义务,照顾自己,支付医疗费用等。
要是沟通没用,重病一方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反映情况。这些部门可以帮忙调解,促使另一方承担起扶养义务。
如果前面这些办法都行不通,重病一方还能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保障自己的生活和医疗需求。不过,打官司得有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这些都能证明自己重病需要扶养,而对方没尽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要求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