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未成年人致人死亡案件判决,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年龄和具体情节。
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致人死亡,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要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要负刑事责任,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致人死亡需担责,同样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民事赔偿方面,依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赔偿项目可能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