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个人债务是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的,不用另一方帮忙还。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当中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借了钱,而且这笔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这笔债务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比如说,一方没跟对方商量,自己跑去借钱做生意,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这种情况下欠的债就是个人债务。
2、要判断一笔债务是不是个人债务,主要看这笔钱有没有用在家庭日常生活上。要是这笔钱没有花在家庭的吃穿住行、孩子上学、看病这些日常开销上,一般就会被认为是个人债务。举个例子,一方偷偷跑去赌博欠了钱,这钱明显没用到家里,这就是很典型的个人债务。
3、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个人债务的处理,说这是个人债务的一方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符合个人债务的特点。要是证据充足,法院就会让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这笔债务。要是债权人找债务人的前配偶,让对方还债务人婚前欠的个人债务,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了他们婚后的家庭生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