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过去十年的抚养费一般是可行的。抚养费请求权基于身份关系,是持续性权利,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孩子未成年,或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就有权追讨过去未付的抚养费。
追讨抚养费时,通常以孩子为原告,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诉讼中,要提供相关证据,像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证明抚养费约定的文件,还有孩子生活开销凭证,以此证明孩子实际生活需要和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
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量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具体数额。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追讨过去十年抚养费有法律依据,但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