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案子里,可不是说一定不会逮捕嫌疑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确实犯了罪,而且根据情况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仅仅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没办法防止嫌疑人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要是满足了逮捕的条件,那是可以实施逮捕的。比如得有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有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像现场勘查的结果、证人的证词、相关的鉴定意见等,这些都能证明嫌疑人存在过失行为,并且这个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另外,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情节比较轻,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判断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还存在一些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比如可能会再去犯罪、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有现实的危险、可能会销毁或者伪造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者和他人串供等,那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逮捕。
不过呢,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也可以不进行逮捕。打个比方,犯罪嫌疑人得了严重的病,生活没办法自理,或者是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