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传票送达给被告后,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到法庭参加庭审,会出现这些法律后果。
要是案件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啥是缺席判决呢?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正当理由不来开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时,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然后作出判决。被告不参加庭审,就没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进行辩论等,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说法来审理和判决,这样判决结果可能对被告不利。
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两次发传票传唤,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还是不来,法院可以强制被告到庭。一般来说,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或者不到庭就查不清案情的被告,就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另外,缺席判决的结果是能强制执行的。一旦判决生效,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要是被告有能力执行却不执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进行高消费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被告收到传票后,要积极准备应对诉讼。要是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推迟审理,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替自己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