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离婚协议里女方给孩子抚养费,给到孩子满18岁就不用给了。按照《民法典》和相关解释,父母对未成年孩子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18岁以上的是成年人,不到18岁的是未成年人。要是孩子16岁以上不满18岁,靠自己劳动赚钱能养活自己,达到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女方就可以不再给抚养费。
2、要是孩子虽然满了18岁,但还在高中及以下学校读书,或者因为非主观原因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办法正常生活,女方还是得接着给必要的抚养费。
3、在现实生活中,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男女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自己商量着定。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心想这么定的,那就有效。要是双方在抚养费给多久的问题上有了矛盾,能先试着商量解决;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