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账时夫妻离婚,要先分清债务性质,再确定谁来承担债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得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由双方协商怎么还;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
要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离婚时,双方要协商好债务问题,确定谁来承担。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另外,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追债,就算夫妻离婚了,也不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