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确定。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婴儿生理上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不过,若母亲有这些情况,子女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时,有这些情形的一方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八周岁以上子女,因其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要考虑他们的意见,尊重意愿利于其成长。
确定抚养权归属,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