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弹药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
第一,若非法持有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就达到立案条件。这是根据不同类型子弹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对数量标准作出的明确划分。
第二,非法持有手榴弹一枚以上,也会被立案。因为手榴弹杀伤力较大,持有一枚就符合立案标准。
第三,只要非法持有爆炸装置,就构成立案条件。爆炸装置本身危险性极大,一旦使用会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第四,不管非法持有的弹药数量多少,只要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都应立案追诉。
非法持有弹药危害公共安全,达到上述标准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相应刑罚。所以,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非法持有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