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来说,离婚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普通程序经法院院长批准能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就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又不存在法定判离情形,法院通常不会判离。得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有鉴定、评估等事项,这些时间不算在审限内,会让整个离婚诉讼时间变长。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具体办理离婚的时间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若想通过诉讼离婚,要提前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要做好分居满一年的准备,再次起诉时增加判离的可能性。同时,要对诉讼时间有合理预期,避免因时间长而产生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