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判断是不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里的“故意”,得从认识和意志这两方面去看。
从认识方面来讲,得是行为人心里清楚自己做的事儿会让公私财物遭到破坏。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这么干会弄坏东西,对自己的行为方式、财物是啥样的,还有大概会造成多严重的损坏,心里都有数。就像有人知道拿锤子砸车,车肯定会受伤。
2、从意志方面来看,行为人得是希望把财物弄坏,或者对财物被破坏这件事儿抱着放任不管的态度。希望财物被毁坏,就是主动去追求这个结果出现,像有的人因为想报复别人,就专门跑去把人家东西砸了。而放任的意思是,虽然不是主动想让财物坏掉,但也不在乎结果,听之任之。比如跟人吵架的时候,为了发泄情绪乱扔东西,明明知道可能会砸坏周围的东西,也不放在心上。
3、在实际的司法判案中,判断是不是故意,不能只看一方面,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所作所为、心里咋想的、目的是啥。要是行为人是因为粗心大意或者过分自信才把财物弄坏,就不能算故意毁坏财物罪。比如说在正常做事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东西,就不是故意要搞破坏。另外,还得看看行为人有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者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