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财产赠与后的分割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赠与的时候明确说了是给夫妻其中一方的,按照《民法典》规定,这财产就属于那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分割。举个例子,一方父母明确说把一套房子送给自己孩子,而且房子也登记在这个孩子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只归受赠的一方。
2、要是赠与的时候没说只给一方,一般就会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先由夫妻俩自己商量。要是能商量出一个分割办法,就按照商量好的来分。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得让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过错那一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比如说夫妻结婚后得到别人送的一辆车,没说只送给谁,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俩自己谈,谈不下来法院就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车归谁,以及给另一方多少补偿。
3、说到赠与房产的情况,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受赠了一套房子,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个人财产。要是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钱给孩子买了套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出钱那方孩子名下,就当作是只送给自己孩子的,这不动产就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一起出钱买了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孩子名下,这不动产可以看成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钱的比例按份共有,不过要是有其他约定就另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