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与分立属于公司组织形式的重大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针对此有专门规定。下面咱就详细说说公司合并和分立的事儿。
公司合并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就好比“大鱼吃小鱼”,一个实力较强的公司把其他公司吸收进来,被吸收的公司就像被吃掉一样解散了。存续的公司承接被吸收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被吸收公司的法人资格也就没了。新设合并则像是几个小伙伴一起组建新团队,两个或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全新的公司,原来的公司都解散,新公司继承原合并各方的资产和负债,原公司的法人资格都没了。
公司分立也有两种情况。存续分立像是从一个大公司里分出一部分“另起炉灶”,一个公司把一部分资产和负债分离出去成立新公司,原公司还在,不过资产和股东结构会改变。新设分立就像是把一个公司“大卸八块”,原公司把全部资产和负债分割,分别设立两个或以上新公司,原公司法人资格就没了。
公司合并和分立都要走法定程序,比如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知债权人,还要进行公告,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这么做是为了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不按程序来,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所以公司在进行合并或分立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