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来交诉讼费。
要是财产案件涉及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只需交50元受理费。像起诉金额是两千元的案子,向法院交的案件受理费就是50元。
但这50元只是一般情况下的案件受理费。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还可能有其他费用产生。比如说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的财产冻结起来;或者做鉴定,确定一些物品的价值;还有公告,向社会告知相关信息。这些费用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另外,如果案子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这种程序比较简单、快捷;或者最后案子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双方达成了一致;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不想再告了,这几种情况下,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交纳。也就是说,原本要交50元,现在可能只需要交25元。大家在起诉的时候,要多留意这些费用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