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挺现实的,法律上父母和子女的照顾义务都有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很难两全。根据《民法典》第26条和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两个义务都是法定的,但法律也考虑到了实际履行能力。如果你自己确实没有经济能力,比如收入只够维持基本生活,甚至还要靠低保或救助,那法院在判决赡养费或抚养费时,会酌情考虑你的实际负担能力,不会强行要求你同时承担超出能力范围的责任。简单说:你该照顾谁,法律上没法“二选一”让你完全放弃一个。但如果你实在没钱,可以主动跟父母、配偶或当地社区、村委会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通过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方式减轻压力。同时,如果父母有其他子女,他们也有赡养义务,可以要求他们分担。对于孩子,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首要的,但父母如果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减免或缓交。建议你先整理好家庭收入、医疗支出、孩子抚养费用等证据,和家人坦诚沟通,看能否达成一致。如果实在无法协调,可以向当地司法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必要时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赡养或抚养标准。记住,法律上不会因为你没钱就免除义务,但会允许你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